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4-02 浏览次数: 411

各系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15号)精神,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工作与生活,现将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:

45日(清明节、星期五)至7日(星期日)放假。

45日(星期五)的课程停上;46日(星期六)、47日(星期日)的课程照常进行。
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,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,彻底清查安全隐患,随时掌握安全动态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

特此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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